“麻木”造成的交通事故为城区各类交通事故之首。更为严重的是由于“麻木”的证照不全,绝大多数为无证无牌的黑车,不可能投保,一旦造成车祸,肇事者往往弃车逃匿,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伤害,也造成经济上的损失。交警人员处理这类事故也十分为难。
因此,建议市委、市政府尽快取缔市区所有“麻木”。在实施过程中,无情取缔,有情操作,根据经营者的不同状况区别对待。对残疾经营者建议给予低保待遇、对有证经营者安排公益岗位再就业、根据“麻木”不同成色都给予适当补偿,但一律回收报废,避免流入乡村危害农民。
(提案人:胡彩秀)
